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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案件质量评查通用标准

  发布时间:2013-08-27 10:16:31


 

序号

错 误 各 类

差错

类别

备注

1

法律文书落款书记员与庭审宣布书记员不一致

三类

2

再审案件对提起再审过程未作表述

瑕疵

3

判决引用法律条文不规范

瑕疵

4

法律文书原件签发时间与副本落款时间不同

三类

5

缺少当事人诉称、辩称、述称或法院认定事实部分

三类

6

庭审笔录无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签名

瑕疵

7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诉讼费应减半而未减半收取

瑕疵

8

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记载姓名与其实际签名不符时,未提供相关材料为同一人

三类

9

未送达裁判文书

一类

10

送达回证填写不全

瑕疵

11

保全手续或措施错误

二类

12

传票内容填写不全

瑕疵

13

传票签收人非受送达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注明身份和二者关系

瑕疵

14

庭审笔录记载庭审程序不规范

瑕疵

15

当庭宣判程序违反法律规定

二类

16

一审准予离婚案件宣判时未告知当事人“判决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

三类

17

适用法律不当,但未影响案件正确处理

三类

18

确定案由不规范

瑕疵

19

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归纳有误

一类

20

叙述事实不完整

二类

21

案件重要事实和审理过程等表述错误

一类

22

语法、逻辑不当且有明显歧义

二类

23

主要证据采信与否,未表示或未说明理由

二类

24

认定事实或裁判理由与处理结果存在矛盾

一类

25

引用法律条文不正确或条、款、项表述错误

三类

26

其他文书错误,尚未造成一定后果

二类

27

其他文书错误,造成严重后果

一类

28

缺席判决法律文书漏引《民事诉讼法》缺席条款

瑕疵

29

判决主文判付违约金或利息,未注明计算方式

瑕疵

30

漏列、误算诉讼费用

瑕疵

31

改判判决书尾部遗漏给付金额、履行期限及相关法律责任

三类

32

判决书尾部表述上诉法院名称不全

瑕疵

33

法律文书原件拟稿、核稿、签发人员签名、时间不全

瑕疵

34

未加盖核对章或院印

瑕疵

35

受理当事人或案外人申请再审案件不符合法定条件

二类

36

裁定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类

37

裁定终结审查申请再审案件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类

38

裁定终结再审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类

39

先送达起诉书、后立案

二类

40

立案号与判决书上的案号不一致

三类

41

中止案件无制作裁定书

二类

42

调解结案当庭给付的案件,没有制作调解笔录,或者调解笔录没有将当庭给付情况记录在案

三类

43

民事调解书未写明支付时间等重要内容

三类

44

案件调整承办人后,后承办人没有及时将调整信息通知技术室,造成该案件在网络上长期未结导致超审限

二类

45

案件信息录入不完整

瑕疵

46

案卷卷皮填写不完整

瑕疵

47

扫描案卷材料不清晰或者电子案卷材料顺序不正确

瑕疵

48

各种笔录填项不完整

瑕疵

49

民商事、行政案件二审判决主文维持判项只写“维持原判××项”,没有将维持该项目的具体内容书写出来

三类

50

裁判文书制作不规范(视问题严重程度确定差错类别)

51

物理卷宗材料与电子卷宗材料不一致的,按具体问题对应的评查标准确定差错类别

52

审结报告制作不规范(视问题严重程度确定差错类别)

53

自动生成的各类案件信息表,未扫描下载归入物理卷宗

瑕疵

54

电子卷宗扫描不规范,混淆正副卷材料

瑕疵

55

无正当理由未在法定期间内送达起诉状副本

三类

56

卷宗内无送达回证及相关手续

三类

责任编辑:伊吾县人民法院    

文章出处:伊吾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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