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伊吾县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5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伊吾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推进司法公开,扎实改进司法作风,努力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切实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作用,为建设平安伊吾、法治伊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92件,较上年上升88.8%,审执结636件,结案率92.08%,较上年上升6.63%。
一、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我院把依法严惩“三股势力”的犯罪作为重中之重,依法严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妥善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快审快判。2015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1件,其中以危险驾驶罪居多,较上年上升81.82%,已审结37件,结案率92.68%,较上年上升1.77%。
(二)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15年,我院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441件,已审结402件,结案率91.15%,较上年上升1.21%。针对民商事案件的特点,办案人员充分利用调解、协商等方法,主动前往当事人所在地,当场调解、当场执行、当场兑现,妥善化解纠纷,调撤各类民商事案件219件。
(三)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是有效调查、及时控制被执行人财产,依法采取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以防止被执行人进行财产转移;二是将妨碍执行、拒不履行义务的40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并与相关部门加大协调配合,加强惩处力度;三是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反面案例及时进行曝光,以形成法律威慑力。2015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08件,执结194件,执结率93.27%,较上年上升16.8%,实际执行标的544.76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52%。
(四)抓好立案登记制改革,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行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一是不断提高诉讼服务水平,提供诉讼文书样本为当事人行使诉权提供方便;二是严格执行登记立案范围和程序,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初始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受理,当场登记立案,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当场为当事人释明,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及期限;三是坚持院领导轮流坐班制,深入立案庭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切实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接。自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共接待群众咨询450余人次,当场立案395件,立案率达91%。
(五)加强审判监督工作,不断完善案件质量内部监督机制。我院将审判流程管理与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一是审判流程管理以立案庭统一立案、排期开庭和审限跟踪为核心,对每起案件都做到立案到执行的全程跟踪管理,以强化审限意识;二是案件质量评查以审监庭评查案件质量为核心,对照院内《案件评查细则》进行一一评查,对不合格的案件进行原因分析,责令限期整改,最终提高我院整体办案质量。
二、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充分彰显司法为民利民
(一)举办庭审观摩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社会人士观摩了6起案件的庭审,扩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发挥我院16名人民陪审员作用,共参加陪审案件139件,一审案件陪审率为90%,在化解民间借贷、离婚纠纷等案件上收到了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落实法官联系点制度。为及时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我院在全县四乡三镇设立法官便民服务联系点,院内8名联系法官不定期开展“送法下乡”、“巡回立案”等活动,通过现场讲解提高广大农牧民懂法、守法、用法意识。一年来,共走访群众300余户,开展法律专题讲座12场,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500余次。
(三)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完善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条件与标准,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2015年,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44件,免交诉讼费12000余元,为7起案件的特困申请人实施司法救助175000元。
三、狠抓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长治久安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按照县委和上级法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及平安建设的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伊吾县人民法院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方案;二是与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上级法院签订综合治理工作管理责任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平安创建活动,按照上级加强社会管理和平安建设部署要求分类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三是认真建立社会治理分管领导干部实绩档案,认真落实社会治理责任制。
(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及时建立和有效落实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成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安排、落实《伊吾县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切实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我院矛盾纠纷大排查,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二是畅通信访接待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有制度、有记录,进一步强化诉讼调解,不断完善健全院长和随访接待制度,以确保不发生因诉讼案件非正常上访事件。
(三)加强司法公开、舆论引导。一是全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将立案、庭审、调解、宣判等诉讼过程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2015年我院同步录音录像已达100%。二是主动适应新媒体环境和公众参与方式的新变化,努力构建适应大数据时代新要求,包括报纸、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在内的全媒体、立体化的信息传播格局进行实时互动。2015年我院共编辑工作简报59期,在中国民族宗教网、法治报道、新疆法院网、平安网、哈密政府网、哈密日报等媒体上发表各类信息220条。三是进一步完善网络重大突出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协助公安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与此同时,设立舆情监督员2名,全力做好网络舆情监督工作。
四、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障
(一)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坚定干警政治信念。一是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抓住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党建、精神文明、审判、执行工作考核责任制;二是通过院领导上党课、征集“民族团结小故事”、参加中院及县上组织的“践行三严三实、做党的忠诚卫士”和“永远跟党走”演讲比赛、开展“道德讲堂”等活动,营造向道德模范学习、向身边先进学习的良好氛围;三是认真开展党员公开承诺、党员示范岗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了先进带后进、后进赶先进的积极向上风气,有力地促进了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警廉政教育。一是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一岗双责”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力戒形式主义、突出重点目标,并将考核质量作为评先选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二是扎实开展司法廉洁教育,重点以法院系统的司法腐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全院干警,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系列电教片,并结合主题召开座谈会,在交心、谈心中掌握干警思想动态,通过强化学习不断增强干警廉洁意识;三是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主动全面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保障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院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这是县委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干警业务素质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当前司法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现行工作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同时,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法院工作也遇到一些新的挑战和实际困难,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案件类型更加多样,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伊吾县人民法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我院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切实做好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
(一)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自治区、地委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县委及上级法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工作报告制度,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随时报告。
(二)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犯罪。紧紧围绕长治久安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深化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把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作为首要任务。立足审判,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积极参与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效遏制暴力恐怖犯罪活动。
(三)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一是进一步建设好、运用好诉讼服务中心和立案信访窗口,完善功能、规范流程,善于用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语言和方式进行交流沟通;二是充分运用好诉讼费缓、减、免制度,确保经济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三是正确运用调解与判决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对于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案件,不得久调不决、久拖不判;四是积极推进和规范诉前调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多渠道、多途径地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
(四)加大信息化建设步伐。一是逐步实现自动化、无纸化办公。从立案、分案、送达、法庭记录到判决文书的生成,全面通过网络进行,降低诉讼成本的同时提高审判效率;二是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将立案、庭审、调解、宣判等诉讼过程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通过电子开庭公告和触摸屏系统,实现查询诉讼信息、开庭信息,通过法院门户网站,实现生效裁判文书信息查询等便民功能;三是建立健全宣传报道管理制度,多方式、多渠道搭建民意沟通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对人民法院的关切,不断提高舆论引导工作能力。
(五)全面推进司法廉洁教育。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扎实开展司法廉洁教育,以法院系统的司法腐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广大干警,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抓早抓小。认真落实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以严格的管理和全方位的监督,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六)始终坚持司法改革正确方向。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容,按照中央、自治区高院、地区中院和县委的统一部署,紧紧依靠各级党委领导,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司法规律,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在法律框架推进改革,严格遵守改革纪律,不得自行其是,确保各项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使命,新的征程。我们决心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关心下,忠诚履职、凝心聚力、克难奋进,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伊吾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