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是伊吾县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一项具体举措,既能方便当事人诉讼,加强案件调解和法治宣传,减轻当事人心理压力,同时又能充分利用社区村委干部熟悉当地群众的优势,促进当事人双方和解,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为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方便人民群众诉讼。2019年7月8日,伊吾县人民法院开展巡回法庭活动,在淖毛湖镇成功调解了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承办法官冯岩了解案情后,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调解。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向当事人明理释法,使当事人握手言和,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该起纠纷的化解,是巡回法庭“方便、及时、高效”服务理念的集中体现,也是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机制的延伸。把巡回法庭搬进乡村,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让群众少跑腿,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伊吾县人民法院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主动承担社会职责,通过开展“巡回审判”的方式加强法律宣传,既向老百姓们普及了有关法律知识,又进一步增进了与群众的联系,不但使司法公信力得到了持续提升,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并大量地节约了办案成本,有力促进了司法公开,将公正审判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拟稿人:如克亚木·依不拉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