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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人民法院 成功执结买卖合同纠纷案 以物抵债促和解

发布时间:2016-09-23 18:06:24


近日,伊吾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哈密市宝丰建材市场某卫浴店与被执行人伊吾县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伊吾县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有的1辆大众迈腾车抵偿给申请执行人哈密市宝丰建材市场某卫浴店的货款21余万元,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

201645日,伊吾县法院受理原告哈密市宝丰建材市场某卫浴店诉被告伊吾县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伊吾县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哈密市宝丰建材市场某卫浴店支付货款205000元及逾期利息。因被告伊吾县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哈密市宝丰建材市场某卫浴店于201681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就本案履行问题进行协商,因被执行人无给付现金履行义务能力,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自愿协商一致,最终达成上述以车抵债的和解协议并办理了车辆过户。

该案的顺利执结,不仅减少了申请人执行人的损失,还有效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达到案结事了、双方满意的效果。(审管办 严雪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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