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法院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干警作风建设,通过“五个加强”,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加强院党组主体责任。法院党组书记要在贯彻好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时刻不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抓班子、从严带队伍,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明确“一把手”负总责,院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明确“一岗双责”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任务和领导责任,带头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和要求,通过领导带动,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压力,保证院党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庭室领导直接责任。 各庭室领导对本庭室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责任,这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各庭室紧紧围绕人民法院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针对庭室具体实际采取具体措施,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始终不放松对干警思想动态的把握以及开展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坚决克服部门内出现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现象,对身边人员的廉洁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
三是加强纪检监察监督责任。院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要确保自身廉洁,树立正确监督观,敢于动真碰硬;要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按照有职有权、权责统一、失职追责、渎职查处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切实落实纪检监察监督责任。
四是加强对干警的管理。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引导干警恪守职业良知,自觉改进办案作风,切实解决纪律松弛、自由散漫的问题。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严惩违反制度行为,确保制度的刚性运行,使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在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