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法(2014)18号
关于印发《伊吾县人民法院整治公款送礼
公款吃喝奢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现将《伊吾县人民法院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伊吾县人民法院
2014年7月16日
伊吾县人民法院
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按照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区法院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就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提出如下专项行动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一)公款送礼。重点治理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问题(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违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二)公款吃喝。重点治理以下违规行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接受可能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上级机关、单位接受下级机关、单位、企业的宴请;各部门、单位之间互相宴请;违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陪餐人数安排工作餐,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其他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行为。
(三)奢侈浪费。重点治理年底突击花钱;违反规定举办各类节庆和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含节会、庆典、表彰会、娱乐性晚会、联谊联欢会等);组织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开展重复性考察,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组织迎送活动和安排陪同、住宿、车辆,组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其他违反接待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自治区以及地委八项规定、县委十二项规定的具体操作办法,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切实形成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氛围。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尼亚孜·依不拉音 (院长)
副组长:邓丰(副院长) 赵波(审判庭负责人)
成 员:黄文江(办公室负责人) 张海鹏(执行局局长)
由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各项具体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一)纪检监察处负责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促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管理办法。负责机关公务消费经费管理,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项检查。负责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教育。负责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庆典、节会、研讨会等活动的审批把关,从严控制活动经费审批。
(三)纪检监察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四)办公室(财务室)负责对各有关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单位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小金库”治理力度,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系统内财务重点检查工作,会同相关职能科室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重点检查结果。
(五)办公室、政治部负责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宣传,宣传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要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网络等途径广泛宣传,使人人知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政策新法律。
(六)纪检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受理群众举报,处理违规行为,督促整改落实;逐步完善改进作风,加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作风建设监督惩戒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强化舆论监督,曝光重点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902-6721749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同时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采取有效管用的办法,坚决杜绝各种铺张浪费现象。
2、落实责任分工。按照一级管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合力。对本庭室人员加强管控,发现苗头及时报告。各庭室间加强沟通联系,相互配合,把整治活动做实做好。各部门要严格按时间要求完成此项工作,要于8月20日前将整治自查情况报纪检组。
3、明确政策界限。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区分公款吃喝等奢侈浪费行为与正常公务活动的政策界限,在坚决整治奢侈浪费行为的同时,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要按照责任分工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财务检查等工作。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组监察处。
4、严肃工作纪律。纪检组要强化执纪监督,集中力量重点查处违反规定铺张浪费的行为。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依纪依规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致使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从带有普遍性的具体问题入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坚持不懈、驰而不息,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树立法院系统新风正气。
主题词:印发 整治 公款送礼 公款吃喝 工作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人大、纪检委、政法委、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存档
伊吾县人民法院 2014年7月16日印